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200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并于1月10日12:00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关于做好2009年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山东财政学院beat365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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