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18年经教育厅发文立项的11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4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均须参加本次验收。
二、验收要求
(一)校级项目验收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各自类别的《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季度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结项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未提交结项验收材料,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结项的,视为主动申请终止项目。(相关表格见附件)
2.验收所需佐证材料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奖励、专利、论文(含审稿通过的)原件或复印件,大学生科技开发与制作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等成果。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单位须署“beat365”,同时应注明“beat36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项目研究形成软件、专著或专利等成果,专利权人单位须署 “beat365”,同时应注明“beat36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
(2)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项目营业执照、运营报告、产品或服务介绍及有关成果。
(3)所有参与验收项目均需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
(二)国家级项目验收
1.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各自类别的《项目申请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季度报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结项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未提交结项验收材料,且无合理理由申请延期结项的,视为主动申请终止项目。(相关表格见附加)
2.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此两类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
(1)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单位须署“beat365”,同时应注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
(2)项目研究形成软件、专著或专利等成果,专利权人单位须署 “beat365”,同时应注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
(3)注册成立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公司。
3.创业实践项目必须注册成立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公司方可结项。
4.相关支撑材料:
(1)项目有获得奖励、专利、论文(含审稿通过的)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实物成果的可提供相关样品、实物、资料等成果。
(2)成立公司的项目需提交项目营业执照、运营报告、产品或服务介绍及有关成果。
(3)所有项目均需提交项目创业计划书。
三、学校评审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验收,采用现场答辩人PPT汇报、视频展示、检查结项材料、现场质询及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
四、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0月25日前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各项目组验收申请材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信息化平台补录
本次国创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归档工作,按照规定进行网上管理,各项目负责人请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平台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经创新创业学院管理人员在平台审核后,再提交《结项报告》和项目所有职称材料,符合结项相求并经上级专家审核通过后方可结项并颁发结项证书(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坤元楼411室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095220
电子邮箱:sdorcxcy@163.com
附件4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docx
附件5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附件6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docx
附件7 校级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季度检查报告.docx
附件8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x
附件11 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docx
附件12 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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