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以往已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获得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优先推荐。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推荐数量
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1项上报。
三、推荐方式
请各学院审核无误后,于11月12日前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上传至教科研平台(https://sdor.kypt.chaoxing.com/)。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附件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科研)处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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