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做好我院2011就业工作,更好的向社会各届推荐我院毕业生,今年学院决定继续编印2011版《东方就业特刊》。现将有关评选要求下发:
(一)参评人选及比例
1、优秀毕业生的推选人数为本系毕业班数的两倍。
(二)推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获推选资格:
1、两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参加全国大英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且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2、获得两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另一年获3等及以上奖学金,且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3、获得两次2等以上(含2等)奖学金,有一年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4、连续三年获得2等以上(含2等)综合奖学金,且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5、连续三年获得3等以上(含3等)综合奖学金,参加全国大英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且能够获得学士学位。
同等条件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次数多者(同年获两种称号按1次记),或获奖学金等级较高,或全国大英等级考试通过四、六级,或在校期间表现突出、对学院发展有特殊作为者依次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推选优秀毕业生
1、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性活动;
2、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有不及格课程记录(选修课除外);
4、有休学记录(参军等特殊原因除外)。
(四)各系及毕业生所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生电子版(WORD)自荐材料。自荐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曾任职务、曾获奖励(按次数描述)、社会实践、自我描述。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个人优势及实践。详见附件一样板。
2、各系最新专业简介特色、就业方向、各专业2011、2012年的本、专科毕业生人数(电子版)。
3、各系按班级统计的毕业生推荐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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