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节能减排各项要求,防止发生用电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禁止擅自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现有的大功率电器,各部门、单位统一购置的,由各部门、单位统一封存;自有的大功率电器,自己封存处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检查组(由院办公室、学生处、后勤处人员组成)将于下周一(3月29日)起,对全校大功率用电器进行清查,如发现擅自使用者,一律没收。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学生处
后勤管理处
201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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