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教案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根据我院实施教学质量工程的具体要求,为规范教案的编写,加强我院教案的建设与管理,学院决定开展第二届优秀教案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担任学院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专职专任教师(含行政任课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教案评比。
二、参评教案要求
1.参评教案为参评教师2008年9月以来所担任的任意一门课程的全部纸质教案(电子教案需送交打印文本);
2、教案的基本要素包括:教学目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布置作业和参考书;
3、教学内容应根据授课对象和专业特点,突出讲解内容的重点和难点,并能反映学科发展的动态;
4、教案应能体现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5、教案结构完整,款式规范,目标明确,步骤正确,内容正确,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恰当,文字简洁流畅。
三、评比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3日-6月12日,系部自评阶段,由各系部自行组织,按不高于系部教师总人数25%的比例向学院推荐优秀教案。推荐名单及教案必须于6月12日前送交教务处教研科。
2、6月12日—6月19日,学院评比阶段。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部参评教案逐个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办法
本次教案评比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几点要求
1、各系部、教研室应高度重视本次评比活动,务必从严要求,人人参加。
2、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确定的标准规范自己的教案。
3、参加教案评比结果将作为评比优秀教师的重要参考。
六、公示和异议
教务处评比结果从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如有异议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研科提出意见,并署真实姓名。教务处将根据书面意见组织复审。如无异议,则正式认定。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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