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
现将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主要采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式办理, 各系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字〔2009〕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尽快对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二、各系要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学校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内合理确定贷款学生数量和金额,并统筹运用好各项资助政策,适当扩大受助学生覆盖面。
三、为做好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基础工作,请各系按《通知》要求,认真填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相关信息。
四:报送方式:
1、附件打印版及电子版于4月27日17点前报送学生处政教中心。
2、各系务必于4月27日17点前登陆网址:http://www.xszz.gov.cn/StudentLoanData/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68 录入贷款学生信息。
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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