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省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是各类高校现任或拟聘的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我省各类高等学校录用或正式聘用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所在高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高校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合格。
(五)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证书(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员可免)。
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对本条第(五)、(六)款可不做要求。
三、认定程序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补修考试。
除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者外,申请人员须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的补修和考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补修和考试成绩今年仍以2008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为依据)。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免修、免试该课程。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受委托的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高校自行组织,其他高校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委托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实施。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学习期间缺少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三)体检
取得《合格证》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的申请人员和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申请人员,由所在高校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体格检查。
(四)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经所在高校人事处审核后向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或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五)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受理时间以申请材料提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时间为起始时间)。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并将认定材料归档保存。
四、时间安排
4月7日至4月10日,各高校组织本校申报人员报名;
4月11日至4月14日,以学校为单位到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
4月19日至4月22日,各测试点、各受委托认定高校制定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
4月25日至4月30日,各测试点、各受委托认定高校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方案、各测试点测试方案(含各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各组参加测试人员名单、测试方法、测试内容等),接受委托认定的高校还需将本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备案;
5月5日,公布全省各测试点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参加测试人员;
5月7日至5月21日,各测试点、各受委托认定高校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5月25日至6月5日,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和认定工作。
材料报送地点:山东省教育大厦二楼会议室。
五、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34号)和《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28号)规定,教师资格认定收费项目已改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项目,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核定为每人次240元。其中:理论考试费(教育学、心理学两科)每人每科30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依法接受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对本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组织人事处
二零零九年四月
版权所有 :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鲁ICP备14028954号鲁公网安备 37099202000025号